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一、龍崗區文聯簡介
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龍崗區文聯),是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領導的,由深圳市龍崗區各文藝家協會(學會)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區文藝家的專業性組織,是區委和區政府聯系文藝家的橋梁和紐帶,是文藝家聯系社會和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學藝術、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龍崗區文聯成立于1998年8月28日,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循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致力于繁榮和發展龍崗區文藝事業,為精神文明建設作貢獻。自成立以來,龍崗區文聯在歷屆龍崗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文藝方針政策,認真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基本職能,團結全區廣大文藝工作者,以昂揚奮發的精神,求真務實的態度,辛勤耕耘,默默奉獻,努力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在文學、戲劇、電影電視、音樂、舞蹈、美術、書法、攝影、曲藝、雜技、民間文藝等領域取得了豐碩成果,為龍崗建設“文化高地”發揮了積極作用。
龍崗區文聯直屬有龍崗區作家協會、龍崗區戲劇家協會、龍崗區電影電視家協會、龍崗區音樂家協會、龍崗區舞蹈家協會、龍崗區美術家協會、龍崗區書法家協會、龍崗區攝影學會、龍崗區曲藝家協會、龍崗區雜技家協會、龍崗區民間文藝家協會、龍崗區文藝志愿者協會等12個文藝家協會,以及正在籌備成立的龍崗區攝影家協會。截至2021年2月14日,共有會員2448名,其中市級會員318名、省級會員154名、國家級會員73名。
二、龍崗區文聯章程
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章程
(修訂版)
第一條 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龍崗區文聯)是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領導的,由深圳市龍崗區各文藝家協會(學會)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區文藝家的專業性組織,是區委和區政府聯系文藝家的橋梁和紐帶,是文藝家聯系社會和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學藝術、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龍崗區文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遵守憲法和法律,致力于繁榮和發展社會主義文學藝術事業,為實施文化立市、文化強區和“三區兩園”戰略,提高龍崗區市民的文化素質,實現市民的文化權利,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斗。
第三條 龍崗區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龍崗區各文藝家協會(學會)為龍崗區文聯的團體會員。龍崗區文聯為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接受其業務指導。龍崗區文聯接受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宣傳部的直接領導和管理。
第四條 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會員有參加本會活動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意見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五條 龍崗區文聯對各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采取各種方式鼓勵和幫助文藝工作者努力學習、深入生活、積極創作,開展文學理論研究、文藝評論、文藝展演、文藝評獎、書刊出版、影視制作、人才培訓、對外交流、權益保障和行業服務等工作,對團體會員進行業務指導,并承擔一定的社會管理職能。
第六條 龍崗區文聯努力加強龍崗區文藝界的團結,加強與社會各界的溝通;密切與本市、本省和全國文藝界的聯系;開展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和海外文藝團體及文藝界人士的交往,開展文學藝術交流活動,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促進與世界各國人民的平等友好交往,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為建設國際化城市創造良好的文化環境。
第七條 龍崗區文聯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文藝家和文藝團體的權益。
第八條 本協會根據政府的有關政策規定,積極興辦為繁榮文藝服務的文化產業;積極引導文學藝術家參與市場競爭;積極拓展文藝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空間。
第九條 龍崗區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和區文聯委員會閉會期間,由區文聯委員會主席團行使權力。
第十條 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委員會推選和本會特邀產生。
龍崗區文聯主席、副主席是龍崗區文聯委員會的當然委員。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分別提出區文聯委員推薦名單,由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后,提交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代表大會主席團可根據需要提出有關人士作為文聯委員候選人。委員會中的團體會員代表,如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主要領導人職務,則由該團體會員單位推舉另一位主要負責人接任,并報區文聯委員會主席團確認。
區文聯委員會選舉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席和專職副主席在中共深圳市龍崗區委宣傳部領導下主持日常工作。龍崗區文聯設特邀委員若干名,特邀委員候選人由區文聯委員會主席團提名。
第十一條 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區文聯委員會召集;區文聯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可根據需要隨時召開。區文聯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二條 龍崗區文聯的經費來源:主要依靠國家財政撥款,并以社會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作為補充。
第十三條 深圳市龍崗區文聯的英文全稱是“SHENZHEN LONGGANG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SLFLAC”。
第十四條 本章程經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修改章程須經代表大會討論批準。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深圳市龍崗區文聯委員會主席團。
深圳市龍崗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11年12月
三、龍崗區文聯主席團成員名單(含區文聯辦公地址和辦公電話)
辦公地址:深圳市龍崗區清林路海關大廈西座13樓
辦公電話:0755-89699919
主席:林楠;專職副主席:劉亞菁;四級調研員:李日賢;秘書長:唐紹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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