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
(一)坪山區文聯簡介
深圳市坪山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坪山區文聯)是中共深圳市坪山區委領導的,由坪山區各文藝家協會或學會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區文學藝術工作者的專業性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文藝界的橋梁和紐帶,是文藝工作者聯系社會和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坪山區文聯成立于2023年3月10日,目前共有5家直屬協會,分別為作家協會、美術家協會、書法家協會、攝影家協會、舞蹈家協會,截止2023年3月,共有會員466人,其中,國家級會員20人,省級會員53人,市級會員76人。
( 二)坪山區文聯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深圳市坪山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坪山區文聯)是中共深圳市坪山區委領導的,由坪山區各文藝家協會或學會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區文學藝術工作者的專業性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文藝界的橋梁和紐帶,是文藝工作者聯系社會和市場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坪山區文聯是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接受其指導和幫助。
第二條 坪山區文聯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革命文化,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藝發展道路和群團發展道路,遵守憲法和法律,最廣泛地團結、動員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致力于繁榮坪山文學藝術事業,為實現坪山文藝的大發展大繁榮、加快建設“創新坪山,未來之城”提供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
第三條 坪山區文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把推動創作生產優秀作品作為文藝工作的中心環節,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藝規律,繼承優良傳統,推動文藝創新,引導廣大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創作生產更多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反映時代呼聲、振奮民族精神、陶冶高尚情操的優秀作品,講好坪山故事,弘揚經濟特區精神,打造深圳東部文藝高地。
第四條 坪山區文聯對各團體會員、文藝工作者以及新的文藝組織、新的文藝群體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等基本職能,發揮在行業建設中的主導作用。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文藝評論、文藝展演、文藝評獎、書刊出版、人才培訓、對外交流、權益保障、行業服務、志愿服務等工作,充分發揮對文藝工作者的組織、引導、服務、維權作用。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坪山區文聯對各團體會員、文藝工作者以及新的文藝組織、新的文藝群體履行“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基本職能,通過組織學習、深入生活、文藝創作、文藝評論、文藝展演、文藝評獎、書刊出版、人才培訓、對外交流、權益保障、行業服務、志愿服務等工作,充分發揮對文藝工作者的組織、引導、服務、維權作用,切實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
第六條 坪山區文聯積極加強坪山區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溝通,密切與本省市和全國文藝界的聯系,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和海外文藝團體及文學藝術界的交流,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擴大友好往來,推動中華文化走向世界,維護國家權益和文化安全,為創新坪山建設創造良好的文化環境。
第七條 坪山區文聯積極加強對文藝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領、價值引領、道德引領,發揮行業建設主導作用,與社會各界加強聯系,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開展文藝領域的行業教育、行業自律、行業服務、行業管理,加強文藝隊伍建設,繁榮發展坪山文化藝術事業。
第八條 坪山區文聯積極加強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和文藝界行風建設,表彰獎勵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和優秀文藝作品,引導文藝工作者愛國、為民、崇德、尚藝,遵守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培育良好的職業精神、職業道德,努力成為時代風氣的先覺者、先行者、先倡者,做有信仰、有情懷、有擔當的文藝工作者。
第九條 坪山區文聯積極反映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依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坪山區文聯在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努力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文藝發展規律和人民團體特點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組織形式、活動方式,積極引導文藝家和團體會員以及文藝類社會組織參與市場競爭,積極拓展文藝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空間。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一條 坪山區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區性文藝家協會為深圳市坪山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凡本區的文學藝術性群眾團體,均可申請加入坪山區文聯,經批準后即成為會員。坪山區文聯對所屬全區性文藝家協會負有組織領導責任。
第十二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和權利:
團體會員的義務:遵守坪山區文聯章程,執行坪山區文聯決議,落實坪山區文聯交付任務,積極參加坪山區文聯組織的各項活動。
團體會員的權利:推選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坪山區文聯的活動,對坪山區文聯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團體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坪山區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和由它選舉產生的委員會。
第十四條 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代表由各團體推選和坪山區文聯特邀產生。
第十五條 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每次大會出席人數應占到應到人數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半數以上到會代表、委員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修改坪山區文聯章程;
二、選舉產生坪山區文聯委員會;
三、聽取和審議坪山區文聯工作報告;
四、討論并決定坪山區文聯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 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坪山區文聯委員會。在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由坪山區文聯委員會行使職權。
第十七條 坪山區文聯委員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民主推薦,由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主席團審議后,提交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委員會中的團體會員代表,如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的主要領導人職務,則由該團體會員單位推薦另一位主要負責人接任,并報坪山區文聯主席團確認。委員在任職期間調出本市,則自動退出委員會。委員任職期間如有空缺,由其團體會員或主席團提出新的人選,經委員會會議通過進行增補。
第十八條 坪山區文聯委員會全體會議由坪山區文聯主席團召集,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委員會的職責:
一、執行坪山區文聯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產生坪山區文聯主席團成員;
三、聽取和審議坪山區文聯年度工作報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四、其他應當由坪山區文聯委員會決定的事項。
第十九條 坪山區文聯委員會選舉主席1名,兼職副主席若干名,秘書長1名,組成坪山區文聯主席團。委員會閉幕期間,由主席團行使其權力,秘書長協助主席處理日常工作。主席團成員在任職期間如有空缺或因工作需要而必須增補者,經上級領導部門同意后,由委員會會議通過增補。對不稱職的主席團成員,經上級領導部門同意后,可通過委員會會議予以罷免或撤換。
主席團的職責:
一、貫徹落實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
二、審定提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主要工作報告草案;
三、審議決定其他應當由主席團決定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條 坪山區文聯設榮譽職務。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和聘請。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坪山區文聯經費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撥款,并以社會贊助和其他合法收入作為補充。
第二十二條 坪山區文聯的經費、資產及財政撥給坪山區文聯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調撥。坪山區文聯所屬單位的資產隸屬關系不得任意改變。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深圳市坪山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英文全稱是“SHEN ZHEN PINGSHAN F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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