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
深圳市戲劇家協會(簡稱深圳市劇協)是由全市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組成的專業性社會團體,是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事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本協會成立于1992年。截至2021年12月27日,本協會有個人會員696名,其中同時為國家級會員48名,省級會員98名。本協會設有少兒戲劇專家委員會、深圳編導演專家委員會、市場運營專家委員會、舞美專家委員會、戲劇評論專家委員會、戲曲專家委員會等專業委員會。協會現任主席王維斌,副主席孫清河、唐華剛、黃偉坤、曾若明、邸敘然、劉子源、陳祈充,秘書長黃娟。
自成立以來,深圳市戲劇家協會就組織深圳戲劇力量排演話劇,是全國最早排演話劇的戲劇家協會之一,現已創立了創意劇場、第一朗讀者、戲曲名師傳承計劃等文化品牌,其影響力輻射全國及海外華語地區,獲得“跨界詩歌創作與傳播基地”等稱號。協會致力于培養扶持戲劇人才,打造助推優秀原創精品,促進戲劇市場繁榮,開展戲劇理論研究工作,組織會員深入生活,開展文藝惠民活動,促進與國內外同行之間聯絡、交流與合作,為深圳戲劇活動提供支持、輔導。
深圳市戲劇家協會簡介
人
現有會員
696人
國家級會員
48人
省級會員
98人
協會領導 +
王維斌
孫清河、唐華剛、黃偉坤、曾若明、邸敘然、劉子源、陳祈充
黃娟(黨建聯絡員)
馮剛毅、從容
何青賢、黃永珍、畢大松
(按姓氏筆畫排序)力銘、王軍、王維斌、從容、尹迪、孔遠霞、龍小妹、畢大松、呂福龍、伍埕、任洪濤、劉子源、關蓓、許石林、孫清河、蘇洋、李習利、李可可、李牧霏、李學軍、李信陽、李嘉誠、楊成成、楊晶、吳慶捷、吳曉毅、吳熙、何青賢、邸敘然、汪洋(女)、 汪洋(男)、初曉潔、張仲文、張海燕、張磊、張露云、陳天喜、陳世才、陳可然、陳祈充、陳箭箭、卓佩麗、羅惠芬、岳慧、龐貝、侯繼寬、秦錦屏、賈雨、夏運華、高旭、唐遼、唐華剛、黃永珍、黃偉坤、黃娟、崔鵬、曾若明、譚蘭燕、潘美容、潘騫、戴鳴、戴昱
協會章程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為深圳市戲劇家協會(簡稱深圳市劇協),英文譯名為SHENZHEN DRAMATISTS ASSOCIATION(簡稱SZDA)。
第二條 本協會是由全市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組成的專業性社會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
第三條 本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守我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循社會道德風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全市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促進我市戲劇事業繁榮興盛。
第四條 本協會是深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市文聯)的團體會員,接受其業務指導與監督管理。本協會的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深圳市民政局,接受其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會址設在廣東省深圳市。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發揮“團結引導、聯絡協調、服務管理、自律維權”的職能和橋梁紐帶作用,為全市廣大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服務,為繁榮我市戲劇事業服務。
第七條 組織會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文藝理論、方針和政策,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努力提高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與業務水平。
第八條 組織會員深入生活,參加實地采風、觀摩學習、培訓進修、座談講學等活動,推動多出戲劇精品、多出戲劇人才。對優秀的戲劇創作、戲劇表演以及在其他戲劇工作中有突出成就與特殊貢獻的個人和團體,予以推介和表彰。
第九條 組織開展理論研究工作,開展學術評論,提倡和鼓勵不同觀點、不同流派的學術討論。
第十條 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戲劇文化傳統,推動傳統戲劇藝術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加強和推進我市民族民間戲劇遺產的收集與整理工作,建立并完善我市戲劇藝術文獻檔案。
第十一條 踐行文藝惠民政策,創新公益活動載體,組織開展文藝志愿活動,豐富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二條 積極吸納優秀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成為會員;加強對新文藝組織和新文藝群體的團結與引導;增強與各區劇協、各大專院校、文化機構和戲劇團體的聯系,壯大我市戲劇隊伍,建立“戲劇家之家”。
第十三條 積極開展與全國、全省戲劇家的交流;加強與世界各國、各地區戲劇家的交往,推動文化藝術合作互鑒。
第十四條 發揮粵港澳地域相近、文脈相親的優勢,加強與港澳地區戲劇家的交流與合作,通過聯合開展文藝活動,增強大灣區文化軟實力,共建人文灣區。
第十五條 改進協會工作機制,在行業服務、行業管理、行業自律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第三章 會員
第十六條 本協會會員分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十七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個人會員
1.擁護本協會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3.在戲劇創作(表演/教學)、理論研究、組織管理等工作中具備一定專業水平,做出一定成績并有一定影響,從事戲劇藝術專業及群眾戲劇等工作兩年以上。獲得國家級和省級榮譽、獎項,及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戲劇理論文章可以優先申請入會。
(二)團體會員
1.已獲得深圳市民政局正式批準注冊成立的專業戲劇藝術社團組織;
2.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的深圳市機關企事業單位戲劇藝術團體組織。
第十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程序:
(一)個人會員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主席團討論通過后,填寫《深圳市戲劇家協會會員登記表》;
3.由主席團或主席團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4.居住在本市的中國戲劇家協會會員、廣東省戲劇家協會會員經本人提出申請意愿后,可成為本市當然會員。兄弟省市戲劇家協會會員移居本市,并繼續從事戲劇工作者,經辦理轉會手續可轉入本協會。
(二)團體會員
1.向本協會遞交由主要負責人簽署的申請書;
2.出示民政部門的注冊文件及其他批準成立的相關文件證明復印件;
3.經主席團會議討論通過;
4.由主席團或主席團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十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二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60歲后免繳納);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二十一條 會員如離世,或有違法犯罪、嚴重違反本章程、嚴重擾亂本協會工作的行為,經理事會或主席團表決通過,予以終止或取消會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訂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1/2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市文聯審查,并經市民政局批準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工作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秘書長、副秘書長、主席團其他成員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七)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二十七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設立主席團。主席團由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等組成,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六條中的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主席團根據需要和相關規定,可聘請名譽主席、顧問和藝術委員會負責人。
第二十九條 主席團須有2/3以上主席團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主席團成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主席團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三十條 本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副主席、秘書長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
(四)熱愛協會工作,善于團結協作,有奉獻精神;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市文聯和市委宣傳部審查同意,并經市民政局批準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主席、副主席任期5年,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
聯系方式
廣東省羅湖區紅嶺中路1038號市文聯301室
0755-2556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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